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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海南改革开放、雄安新区建设中央财政分别补助百亿

发布日期: 2021-04-18 15:47:50 ← 返回列表

据财政部官网消息,16日,财政部印发《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》《关于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》,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、雄安新区建设,中央财政分别补助百亿元。

财政部指出,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,中央财政2021年预算安排海南省补助资金100亿元,扣除通过《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》(财预〔2020〕146号)已提前下达的65亿元,此次下达35亿元。该项资金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“229 其他支出”,项目代码Z195110010016。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“01中央直达资金”,贯穿资金分配、拨付、使用等整个环节,且保持不变。

财政部还称,按照中央财政对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起步阶段的财税支持政策要求,2021年中央财政应下达河北省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100亿元。其中,已通过《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》(财预〔2020〕141号)提前下达65亿元,此次下达35亿元。该项资金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“229 其他支出”,项目代码Z195110010015。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“01中央直达资金”,贯穿资金分配、拨付、使用等整个环节,且保持不变。

财政部要求海南省财政厅、河北省财政厅30日内提出有关直达资金分配到市县基层的方案报财政部备案,待财政部审核同意后再行下达到市县。

财政部要求,海南省、河北省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,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,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。同时,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,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,确保数据真实、账目清晰、流向明确。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,在预算指标文件、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,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;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、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。

(文章来源:中新经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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